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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三

吉林节前集中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

发稿时间:2016年09月18日 通讯员: 来源: 字体:【 】

新华社长春9月11日电节假日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“四风”问题的重要节点。中秋节前,吉林省纪委集中通报多起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,分别是:

吉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树森在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期间,组织参加公款宴请1次,参加私营企业主在私人会所等场所安排的宴请3次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还因违反多项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受到开除党籍、行政开除处分,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赵世恩、副院长费立发超标准维修改造院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问题。2015年7月,赵世恩主持召开院党委会讨论通过费立发提出的院舍维修改造方案,决定在院党委书记、院长办公室和新建小型会议室内增设卫生间,扩大办公用房面积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赵世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费立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通化市职业教育中心原党委书记、校长朱时江收受礼金、虚开发票处理招待费等费用、违规发放交通补贴等问题。2014年至2016年春节前,朱时江在每年端午节、中秋节等节日期间,先后收受该中心驾校承包人礼金6.8万元、加油卡4万元;采取收入不入账、虚开发票等方式,处理招待费、修车费、购买烟酒费、慰问职工等费用13.6万余元;违规向5名班子成员发放交通补助1万元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朱时江还因违反廉洁纪律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610办公室原主任于立起违规收受礼金、购物卡问题。2003年至2015年,于立起在担任延吉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,市委常委、纪委书记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610办公室副主任、主任期间,借春节、生日之机多次违规收受企业主赠送的礼金、购物卡,数额巨大。其中,2014年至2015年,共收受礼金2万元、美金3000元、购物卡5万元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于立起还因违反廉洁纪律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